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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新区经三十三路与G341线立交工程

1.项目背景

本项目位于经三十三路与纬一路、G341线(白银至中川段)一级公路交叉处,是城市内外交通转换的重要节点。现状纬一路作为新区骨干型主干道,承担新区主城区东西向大部分交通量,已实施至与经三十三路交叉西约680米处;G341线(白银至中川段)一级公路是胶南至海晏公路的重要组成路段,设计G341线起点位于靖远县范家窑,设计终点至经三十三路东侧约1060米处,将通过本互通快速与经三十三路、纬一路对接城区主干路网,实现城市交通内外转换。

经三十三路为城市主干道,目前施工已经基本完成,尚未通车。随着经三十三路、南绕城快速路以及白银市政府实施的G341线(白银至中川段)一级公路等运输通道的开工建设,本项目实施将进一步促进白银市与兰州新区的快速对接,为兰州新区区域经济提供有力基础保障,对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,带动周边土地开发和升值,以及美化城市景观和提升城市形象、改善投资环境及推动兰白经济核心区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(四)湿陷性黄土的综合处理。

(1)处理原则

根据本项目中湿陷性黄土的分布特征和项目特点,在湿陷性黄土的处治措施上遵循以下原则:

1)对于一般填方及挖方路段,路床底面均采用冲击碾压处治,以消除湿陷性,并提高压实度。

2)Ⅱ级以上自重湿陷性黄土路段,以黄土深度作为处治依据。

① 当黄土深度小于3m时,一般路段采用强夯处理基底,如果周边存在既有结构物、居民住宅等,造成条件受限,则基底采用翻挖回填H+0.2m厚5%灰土垫层处治,5%石灰土采用路拌法施工。

② 当黄土深度大于3m并且小于6m时,采用基底采用强夯法进行处治,根据基底黄土湿陷性等级选择强夯能级,如果黄土湿陷性为Ⅱ~Ⅲ级自重湿陷性,则采用能级1000kN·m的强夯进行处治,如果湿陷性黄土为Ⅳ级湿陷性,则选用能级3000kN·m。如果条件受限,则采取开挖隔振沟,必要时适当增加翻挖换填的深度或采用灰土挤密桩处理。

③ 当黄土深度大于6m时,一般路段采用灰土挤密桩处理,灰土挤密桩应尽量穿过黄土层,但单根长度不超过12m。其中,桥头处理范围为台后2H+3m范围;

④ 本项目中存在与老路拼宽路段,由于老路现状已经完成路面结构层铺设,为避免动力处治方法造成老路损坏,因此要求拼宽段一定范围内采用换填灰土+高速液压夯的处治措施。

根据湿陷性黄土的湿陷程度及分布厚度,结合当地施工经验,湿陷性黄土路段地基处理范围为路堤两侧排水沟外侧1米(无排水沟则为坡脚外2m)范围,设置挡墙路段应处理至基础底面外侧不小于2米。

3)对于基底进行的动力夯实处理,应注意与既有结构物、道路或民居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。对于冲击碾压、高速液压夯等处理能级相对较小的夯实处治,应保证距离既有结构物距离不小于10m,距离房屋民居等距离不小于30m。对于强夯等能级相对较大的措施,根据规范要求最小水平安全距离在40m~50m,实际操作过程中,应在正式施工前进行试夯并观测对附近影响。

(4)本项目特殊路基处理中强夯处理与灰土挤密桩路段相毗邻,应在完成强夯处治后,再进行灰土挤密桩施工。

(2)处理措施:

1)两侧黄土丘陵区为Ⅳ级湿陷性黄土,其中项目主线起点白银方向的路基为深挖路堑,最大挖深达到53m,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反馈,对于挖深较大(超过40m),路基基底的湿陷性基本已消除的情况,采用冲击碾压对路床基底进行密实加固。

2)对于以挖方穿越黄土丘陵区并且挖深较小(未超过40m)的情况,由于黄土湿陷性等级高,处理范围大,因此采用能级较高为3000kN·m的强夯处治。

3)项目主线两端分别接入既有道路,为避免强夯对已建成的道路产生影响,因此起讫点路段40~50m范围采用灰土挤密桩处理;立交工程匝道以及被交路经三十三路位于冲积河谷中,基底黄土湿陷性等级在Ⅱ~Ⅲ级,深度在2~4m,因此采用能级为1000kN·m的强夯进行处治,能级较低的强夯配合减振沟等措施,可以将强夯施工对经三十三路的影响降至最低。

4)匝道与既有经三十三路拼接的区域,施工场地狭窄,同时毗邻老路,强夯施工难以实施,因此采用开挖回填灰土+高速液压夯实的处治措施。

(五)互通立交区景观绿化的特色设计

互通区景观设计融入兰州特有的丝路文化、黄河文化元素:三条植物色带象征古、今、未来三条丝绸之路,四处节点景观象征产业之城、创新之城、开放之城、生态之城。以丝路与新城为契机,打造西部标杆性城市门户景观工程。